互联网广告平台开始修改展示内容并添加明显的广告标示
明日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开始施行,目前不少互联网广告平台已经修改了展示内容。
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展示广告具有可识别性且需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明辨其为广告。
今天开始国内几个大型广告平台均已经修改了自家的广告展示并标明了广告二字,从用户角度而言可以更轻易的分辩广告内容。
Google旗下的AdSense内容广告:
百度旗下的百度联盟广告:
百度的内容展示广告部分已经添加了广告二字,但也有依然还是显示推广字样的内容。
阿里妈妈旗下的Tanx广告:
京东旗下的自有推广平台京东推广:
除了各大平台在网站上展示的内容广告外,搜索引擎本身的付费搜索广告目前并未看到有什么变动。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七条称付费搜索广告要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也就是并未要求必须标注广告二字。
首先看一下Google搜索的付费搜索广告:
Google搜索结果的广告很早就已经标注了比较显眼的广告二字,所以也没什么需要改动的。
搜狗搜索的付费搜索结果有了改动,也标注了广告字样:
百度搜索还是一个样子,标注的依然是颜色已经慢慢变浅了的商业推广:
360旗下的好搜也没什么变化,和百度一样用的是商业推广:
不过要说付费搜索结果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Google、百度、搜狗都算做到了。
而360搜索下的推广只有网址后标注了商业推广,无推广框背景与自然搜索结果进行区分,不知道今天360还会不会再调整了。
除了互联网网页上的广告加注了明显的标注外部分APP里也增加了提示,例如在淘宝客户端里搜索结果里就有标注了广告的字样(网页版也标注了)。
但是除了这些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广告增加了标注外还有数不清的广告依然还是没有任何标注的状态。
暂行办法中提到如果互联网广告未对展示内容标注广告则按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内容是由工商行政部门则令整改并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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